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来源:河南朗齐律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3-10-24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下面,和大家一起来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 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有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带你了解 法律颁布实施 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四号主席令公布,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立法目的 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 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 促进交流与合作。 立法意义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合法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方式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领域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一、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取得相应业务主管单位书面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登记申请材料
1、《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书》2、《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3、《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登记表》;4、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授权书;5、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6、境外非政府组织章程;7、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8、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9、首席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10、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1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12、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二、临时活动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临时活动,应当与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以下简称“中方合作单位”)合作进行,中方合作单位应当在开展临时活动十五日前(贩灾、救援等紧念情况除外)向其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境
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备案,提交下列材料:1、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2、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中方合作单位的书面协议;3、临时活动的名称、宗旨、地域和期限等相关材料;4、项目经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中方合作单位的银行账户;5、中方合作单位获得批准的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法律义务和责任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或老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或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略。
对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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